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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www.fgw.fy.gov.cn 2008-10-30 信息来源:阜阳市发展改革委人事科

阜人奖〔200821

各县、市、区人事局、发展改革委: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发展改革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加速阜阳崛起”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为促进阜阳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市发展改革系统的政治和业务建设,激励干部职工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根据省人事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人发〔2008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机关及所属事业、企业单位;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三)表彰名额:省分配我市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各2-3个;经研究,各县、市、区原则上可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各1,经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综合评比后,最终产生向省推荐先进。

二、评先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开拓进取,为发展改革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2、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充分履行发展改革工作职能,工作深入,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经济参谋,体现了较强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为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认真完成上级发改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3、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廉洁勤政,风清气正,团结好,纪律严。在加强职工思想建设、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职工政治和业务素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4、单位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有序,团结协作,近几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二)先进工作者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2、热爱本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认真,精通业务,勤奋务实,开拓进取,工作实绩突出。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团结同志,在工作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好,能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

凡受到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一票否决”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评选。

三、评先方法和要求

各县、市、区人事和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评先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推荐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坚持标准,严格执行,确保质量。

(一)评先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由基层推荐。人事、发展改革部门要逐级审核上报,各单位在上报前须对推荐对象名单和主要事迹在本单位公示3天,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二)评先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干部职工。因同一事迹已获得其它省部级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各县(市、区)人事局、发展改革委要对基层推荐的对象认真考核,对上报的事迹材料实地核实,并签署意见,实行考核责任制。

(四)所推荐的对象需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征求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意见。

(五)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需分别填写《先进集体奖励审批表》、《先进工作者奖励审批表》(见附件2、附件3,表中内容一律打印,主要事迹在300字以内),并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必须实事求是、重点突出,由撰写人和审核人署名。先进集体事迹材料要突出单位主要工作事实及领导班子集体在推动工作过程中的主要成绩和做法;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要突出个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各单位在正式上报时提供有关推荐评选情况的报告(说明产生的程序、考察、推荐意见,所在单位的公示结果等)。

以上材料一式4份,于1110日前报市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这次评选推荐工作,市人事局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成立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审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人事科,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联系人:王少杰,联系电话:2261173

五、表彰奖励

本着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先进工作者”,由省人事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作出表彰决定,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先进工作者享受市厅级劳模待遇。

 

附件:1、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先进集体奖励审批表

      3、先进工作者奖励审批表

 

 

 

                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卢广玉   市人事局副局长

  员:高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郭长峰   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张国军   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

李青兰   市发展改革委分工委书记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下载附件2先进集体奖励审批表

下载附件3先进工作者奖励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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